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提案人:
鍾佳濱
呂孫綾
江永昌
連署人:
李麗芬
吳思瑤
邱志偉
劉世芳
蘇巧慧
管碧玲
黃國書
鍾孔炤
許智傑
郭國文
李俊俋
周春米
何志偉
張廖萬堅
蘇治芬
提案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1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鍾佳濱、呂孫綾、江永昌等18人,鑑於核子事故是否發生或有發生之虞等資訊之正確性,影響民眾生活及公共安全甚鉅,一旦有針對核子事故之謠言或散播不實訊息,將造成大規模之民眾恐慌並危害公共安全,為阻絕核子事故謠言或不實訊息之散播,爰擬具「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增訂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選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