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
其他名稱
:病人權利法、病主法
提案人:
邱泰源
莊瑞雄
何志偉
連署人:
莊競程
賴惠員
郭國文
王美惠
張宏陸
蔡適應
趙天麟
張廖萬堅
余天
許智傑
陳歐珀
蔡易餘
黃秀芳
劉櫂豪
洪申翰
蘇巧慧
黃國書
羅致政
陳瑩
吳思瑤
高嘉瑜
周春米
黃世杰
江永昌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05 月 01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邱泰源、莊瑞雄、何志偉等27人,有鑑於意願人與其配偶乃以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二者之關係當較意願人與「二親等內之親屬」更為緊密,爰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九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增列「配偶」為應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人員。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病人自主權利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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