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
其他名稱
:病人權利法、病主法
提案人:
邱泰源
連署人:
吳思瑤
余天
施義芳
陳靜敏
吳玉琴
李麗芬
黃秀芳
陳曼麗
呂孫綾
鄭運鵬
陳賴素美
劉世芳
蔡易餘
蔡適應
段宜康
張宏陸
郭正亮
提案日期:民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邱泰源等18人,有鑑於意願人與其配偶乃以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二者之關係當較意願人與「二親等內之親屬」更為緊密,爰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九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增列「配偶」為應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人員。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病人自主權利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0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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