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
其他名稱
: 人工協助生殖法、代理孕母法
提案人:
鄭正鈐
連署人:
翁曉玲
葉元之
林思銘
邱若華
許宇甄
鄭天財Sra Kacaw
謝龍介
游顥
魯明哲
羅廷瑋
陳玉珍
牛煦庭
黃建賓
蘇清泉
李彥秀
徐巧芯
黃健豪
林沛祥
張智倫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5 月 23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0人,有鑑於民眾前往經主管機關許可得實施人工生殖特約醫療機構施行人工生殖,卻發生該機構未符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無法於報稅時列舉扣除之情事,爰擬具「人工生殖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相關資格列入許可條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人工生殖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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