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
其他名稱
: 人工協助生殖法、代理孕母法
提案人:
高嘉瑜
連署人:
張廖萬堅
何欣純
蘇治芬
黃秀芳
林俊憲
陳椒華
蔡培慧
郭國文
陳靜敏
陳素月
陳培瑜
余天
王美惠
林淑芬
陳明文
江永昌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林岱樺
何志偉
邱泰源
王定宇
吳玉琴
陳秀寳
提案日期:民國 112 年 04 月 21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4人,鑒於台灣生育率位列全球倒數第一,少子化問題已不容忽視,惟現行《人工生殖法》雖未限制凍卵,但在未放寬單身女性實施人工生殖的情況下,除非十年內結婚並使用配偶的精子或在配偶同意下使用捐贈者的精子,否則冷凍的卵子須強制銷毀,且目前人工生殖補助只適用於不孕夫妻之試管嬰兒療程階段,對於單純凍卵並未提供任何補助,爰提案修正「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人工生殖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1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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