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
其他名稱
: 人工協助生殖法、代理孕母法
提案人:
林楚茵
林宜瑾
林昶佐
連署人:
洪申翰
蘇震清
邱議瑩
羅致政
王美惠
劉建國
蔡易餘
張宏陸
羅美玲
沈發惠
陳培瑜
林靜儀
林俊憲
莊瑞雄
提案日期:民國 112 年 03 月 17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林楚茵、林宜瑾、林昶佐等19人,鑑於《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已於2019年上路,旨在保障同性別二人的結婚權利,然礙於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定,同性別二人卻未能比照異性配偶享有人工生殖權利,致同性配偶權益無法完全被保障,不符合憲法第七條所賦予之平等權法旨,爰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人工生殖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12/03/17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