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法
其他名稱
:停車管理法
提案人:
林俊憲
賴瑞隆
連署人:
徐富癸
鍾佳濱
李坤城
張雅琳
陳秀寳
王正旭
陳素月
陳俊宇
李昆澤
林宜瑾
黃秀芳
林淑芬
邱議瑩
蔡其昌
郭昱晴
林月琴
李柏毅
吳琪銘
許智傑
羅美玲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1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林俊憲、賴瑞隆等22人,鑒於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之目的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且為因應電動車普及化趨勢,以及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顯有徵收電動車相關費用之需求,汽車燃料費實有正名之必要,爰擬具「停車場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停車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