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法
其他名稱
:停車管理法
提案人:
廖先翔
連署人:
牛煦庭
黃健豪
游顥
陳雪生
張嘉郡
許宇甄
陳玉珍
顏寬恒
葉元之
羅廷瑋
邱若華
林沛祥
王育敏
徐巧芯
李彥秀
林思銘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1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有鑑於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數量有限,依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第二條:提供小型車停放之路外公共停車場,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應依停車位總數設置百分之二以上、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應設置百分之一以上。為免電動汽車於充電專用停車位停放久占卻未有充電事實,造成有充電需求的電動汽車車主無電可充,爰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停車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