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法
提案人:
王美惠
莊瑞雄
陳冠廷
連署人:
賴惠員
蔡易餘
陳培瑜
吳思瑤
羅美玲
范雲
陳素月
陳亭妃
李坤城
黃捷
許智傑
邱議瑩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林月琴
吳沛憶
王正旭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王美惠、莊瑞雄、陳冠廷等19人,鑒於我國通訊、能源、民生及航運等關鍵基礎設施,對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至關重要。然而,現行法制對氣象設施或設備之保護仍有不足,致難以有效防範惡意破壞或違規行為,一旦發生事故,將嚴重影響國家對外連結與整體社會運作。為此,本提案整合跨部會相關規範,爰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藉此建構完整的氣象設施或設備與相關基礎設施保護體系。預期透過本次修法,可提高防護層級、明確法律責任、強化執法效能,降低通訊中斷、能源供應受阻及航運安全風險,確保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氣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