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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

其他名稱 :民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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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原始資料
歷程類型:法律議案歷程
此為特定法律議案的相關歷程。

提案人: 丁守中 丁守中  楊玉欣 楊玉欣  盧秀燕 盧秀燕  潘維剛 潘維剛 
連署人: 廖正井 廖正井  鄭天財 Sra Kacaw 鄭天財 Sra Kacaw  徐耀昌 徐耀昌  馬文君 馬文君  羅明才 羅明才  紀國棟 紀國棟  林明溱 林明溱  呂玉玲 呂玉玲  呂學樟 呂學樟  林岱樺 林岱樺  徐少萍 徐少萍  林德福 林德福  孔文吉 孔文吉  詹凱臣 詹凱臣  陳鎮湘 陳鎮湘  陳雪生 陳雪生  陳超明 陳超明 
提案日期:民國 102 年 04 月 0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丁守中、楊玉欣、盧秀燕、潘維剛等21人,鑑於兩岸直航已開放一段時間,票價卻仍居高不下,引起民眾抱怨連連,對此我國航空業皆以市場供需,作為不願意降價之塘塞理由。而政府僅能要求具公股的中華航空率先降價,其他航空業者若不願意配合降價,政府也束手無策。歸究其原因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定期航線與客、貨運包機,係採備查制,航空業者僅需以票面價格報請民航局轉報交通部備查即可;故每次機票價格調漲時,皆不會超越票面價格。因此,民眾雖已抱怨連連,政府仍舊束手無策,無法符合民眾之期待,致使全民無法享受兩岸直航所帶來,票價理應合理下降之成果,也使得政府用心改善兩岸關係之美意,屢屢遭受苛責與批評。因此,修正「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將兩岸航線票價列為核准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民用航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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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5/11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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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3/21 修正
88/05/11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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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2/16 全文修正
過期議案
第2屆
84/01/12 修正
過期議案
第1屆
73/11/06 修正
62/12/21 全文修正
42/05/19 制定
過期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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