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港法
提案人:
何欣純
邱志偉
連署人:
李坤城
徐富癸
黃捷
沈發惠
王正旭
鍾佳濱
羅美玲
李昆澤
陳秀寳
王美惠
陳素月
陳培瑜
林月琴
賴惠員
陳俊宇
蔡易餘
沈伯洋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11 月 07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何欣純、邱志偉等19人,商港法於六十九年五月二日制定公布施行,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茲為避免船舶滯留商港,影響船舶作業安全及效率,並有效打擊偽冒識別資料之船舶,防範其對商港安全、航行秩序及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有必要增訂由交通部航港局(以下簡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沒入船舶之處置方式,以維護商港營運秩序,並增進管理效能,爰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商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