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港法
提案人:
蔡易餘
陳冠廷
賴惠員
邱志偉
王美惠
連署人:
郭昱晴
陳亭妃
許智傑
吳沛憶
王正旭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陳素月
林岱樺
賴瑞隆
徐富癸
陳秀寳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10 月 2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蔡易餘、陳冠廷、賴惠員、邱志偉、王美惠等16人,為避免船舶滯留商港,影響船舶作業安全及效率,並有效打擊偽冒識別資料之船舶,防範其對商港安全、航行秩序及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有必要增訂由交通部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沒入船舶之處置方式,以維護商港營運秩序,並增進管理效能,爰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商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