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港法
提案人:
羅美玲
連署人:
沈發惠
許智傑
林楚茵
陳俊宇
吳思瑤
范雲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王正旭
林宜瑾
王義川
何欣純
李柏毅
張宏陸
莊瑞雄
蔡易餘
郭昱晴
蔡其昌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10 月 17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鑑於《商港法》於110年進行全文修正公布時,行政院正推動組織改造,規劃將交通部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現為內政部國土署)相關業務整合,改制為「交通及建設部」,故於修法時即將「交通及建設部」名稱入法。惟於112年4月26日修正《行政院組織法》草案時,恢復「交通部」名稱及建置,爰擬具「商港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主管機關名稱。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商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