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他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道交條例、道交管理條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提案人:
黃健豪
連署人:
顏寬恒
黃仁
王鴻薇
洪孟楷
徐巧芯
林倩綺
廖先翔
王育敏
鄭正鈐
邱鎮軍
羅智強
盧縣一
許宇甄
涂權吉
陳菁徽
邱若華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7 月 11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鑑於實務上警方查獲疑似施用毒品之汽機車駕駛人依規定送驗尿液或其他檢體時,因目前檢驗機構量能有限,檢驗報告常需數週乃至數月始得以出具,經常導致舉發期間屆滿而無法依法舉發,違規者因此得以規避吊扣駕照等行政處罰,形成執法漏洞。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舉發期日自測試檢定終結之日起算,強化毒駕行為之防制,保障公共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