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他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道交條例、道交管理條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提案人:
洪孟楷
楊瓊瓔
游毓蘭
連署人:
鄭正鈐
林為洲
鄭天財Sra Kacaw
張育美
翁重鈞
陳雪生
許淑華
吳斯懷
魯明哲
謝衣鳯
林德福
羅明才
李德維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04 月 0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洪孟楷、楊瓊瓔、葉毓蘭等16人,考量當前電動自行車僅配有車安中心發出之尾牌,致使無法有效與監理單位查驗勾稽,導致遭有心人士利用為掩飾非法車體,添增額外之行政及執法等負擔。爰此,特提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除經檢測及形式審驗外,應再經監理機關牌照核發程序後,始得行駛道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