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他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道交條例、道交管理條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提案人:
林俊憲
林宜瑾
連署人:
陳歐珀
羅美玲
蘇巧慧
陳明文
趙天麟
邱議瑩
陳素月
賴惠員
劉建國
周春米
蔡易餘
蘇治芬
邱志偉
劉櫂豪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04 月 06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林俊憲、林宜瑾等16人,有鑑於近日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大增,其中「連續檢舉」的狀況更大幅增加員警行政負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民眾檢舉相關條例有功於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其存在之必要,不得廢除,然該條例應保障公平、比例原則,於比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第八十五條之一第二項關於警方連續舉發規定,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