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他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道交條例、道交管理條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提案人:
洪孟楷
連署人:
吳怡玎
吳斯懷
李德維
李貴敏
孔文吉
廖婉汝
許淑華
溫玉霞
鄭正鈐
曾銘宗
游毓蘭
林德福
魯明哲
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陳雪生
張育美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09 月 2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鑑於汽車載貨超長、寬、高及超重致肇事及傷亡案件攀升,為求本條例汽車所有人歸責原則之落實,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迄今已25年未調高之罰鍰,以求達成本條文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之立法目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