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他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道交條例、道交管理條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提案人:
楊瓊瓔
連署人:
翁重鈞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廖國棟Sufin‧Siluko
謝衣鳯
陳超明
萬美玲
馬文君
陳玉珍
曾銘宗
陳雪生
吳斯懷
李貴敏
李德維
張育美
溫玉霞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05 月 0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鑑於近年來大型車輛視線死角造成嚴重車禍,致死傷案件層出不窮,在現今科技發展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業已具有相當功能足以輔助駕駛人儘量減少視線死角,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故比照當初制定要求加裝行車紀錄器之立法,對於未依規定安裝及維持正常運作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予以處罰,至於何種車輛應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及相關實施期程,則授權行政機關訂定。為此,爰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