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他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道交條例、道交管理條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提案人:
陳雪生
連署人:
陳玉珍
曾銘宗
鄭正鈐
李德維
張育美
萬美玲
陳超明
吳斯懷
楊瓊瓔
廖國棟Sufin‧Siluko
魯明哲
許淑華
呂玉玲
賴士葆
李貴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林德福
吳怡玎
林奕華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04 月 24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陳雪生等22人,有鑑於電動車輛或輔助設備產業之迅速發展,日新月異的新興電動個人輔助移動裝置(Electric Personal Assistive Mobility Device,EPAMD)或個人電動移動裝置(Personal Motorized Mobility Device,PMMD),已成為歐美先進國家各汽車產業、科技公司積極研發的新型態綠能交通工具,大量運用於城市觀光與個人微距代步工具。且經查,我國也開始有前述個人運具在道路上出現,成為即將須面對之交通管理課題,為保障道路使用者之安全與權益,健全我國電動運具產業發展環境,確實有必要針對各類個人運輸工具,例如:電動輔助載具、電動滑板車、電動輪椅、個人電動代步運具等,予以有效管理及規範,以提早因應未來即將面臨之交通秩序與安全問題。爰此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各類新興電動移動輔助運具予以明確規範,並進一步完善我國慢車管理政策及法規架構,保障用路人安全與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