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他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道交條例、道交管理條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提案人:
蔣乃辛
連署人:
馬文君
李彥秀
徐志榮
林為洲
鄭天財 Sra Kacaw
陳學聖
呂玉玲
羅明才
蔣萬安
許毓仁
陳宜民
張麗善
林麗蟬
許淑華
柯志恩
王育敏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3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7人,針對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近三年因汽車駕駛或乘客「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案件每年平均發生3,581件、造成6人死亡及4,143人受傷。另外從99-102年僅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3地,就有3,838人受傷,平均北北基每年有將近1千人因此受傷。為保障機車騎士與行人之安全,及防範該違規行為,並使警察機關執法有明確依據,本席等爰新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一,新增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致有影響他人安全之處罰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