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他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道交條例、道交管理條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提案人:
陳超明
連署人:
徐志榮
廖國棟Sufin‧Siluko
鄭天財 Sra Kacaw
王育敏
陳宜民
許毓仁
呂玉玲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徐榛蔚
李彥秀
林麗蟬
曾銘宗
柯志恩
費鴻泰
林為洲
陳雪生
張麗善
賴士葆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03 月 11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9人,鑑於現行對於汽車裝載貨物違規超重之稽查,以其行經設有地磅處所一公里內之範圍為限。惟固定地磅處所有限,常見員警發現顯有超重車輛,卻無法查明實際超載重量而無法舉發。又現行拒絕過磅與違規超重之罰則有失衡平,導致載重車輛以拒絕過磅規避嚴重超重之處罰,嚴重影響道路安全。為保障民眾用路權益,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二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擴大違規超重之稽查範圍,提高罰鍰金額並得強制過磅,對違規駕駛人除罰鍰外並予以記點,以示嚇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