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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
提案人:
林俊憲
王美惠
賴瑞隆
連署人:
張宏陸
徐富癸
邱議瑩
蔡其昌
李柏毅
吳琪銘
吳沛憶
陳俊宇
黃秀芳
林淑芬
黃捷
林宜瑾
許智傑
鍾佳濱
張雅琳
郭昱晴
林月琴
李坤城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1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林俊憲、王美惠、賴瑞隆等21人,鑑於公路法中對於申挖公路用地回復路面標準並未確實規範,有違國人對「路平」期待;申挖單位未確實回填造成路面凹凸不平,不僅危及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也會嚴重損害國家形象。再者,目前道路中埋設多種管線與孔蓋,103年高雄氣爆一案,係因管線機構施工不當、未盡維護之責,以致發生重大公安災害。經查,管線機構與道路主管機關缺乏橫向聯繫,主管機關無法確實掌握路面下管線情形,造成防救災害不易。故增列路面齊平標準與罰則,明定施工機關(構)有回復挖掘路面平整責任,並要求管線機構應主動維護申挖路面之設施,以避免重大氣爆悲劇重演,爰擬具「公路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