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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
提案人:
林俊憲
賴瑞隆
連署人:
張雅琳
陳俊宇
吳沛憶
黃秀芳
林淑芬
徐富癸
陳秀寳
李昆澤
蔡其昌
林月琴
鍾佳濱
王正旭
邱議瑩
李柏毅
郭昱晴
林宜瑾
陳素月
吳琪銘
許智傑
李坤城
羅美玲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1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林俊憲、賴瑞隆等23人,鑒於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之目的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且為因應電動車普及化趨勢,以及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顯有徵收電動車相關費用之需求,汽車燃料費實有正名之必要,爰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