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法
提案人:
李昆澤
黃國書
蘇震清
林宜瑾
劉建國
連署人:
王美惠
劉世芳
賴惠員
羅美玲
張廖萬堅
范雲
陳秀寳
鍾佳濱
陳瑩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余天
何欣純
賴瑞隆
蘇治芬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03 月 20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李昆澤、黃國書、蘇震清、林宜瑾、劉建國等19人,有鑑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作為中央三級獨立機關,雖針對重大鐵道事故調查具有相關權責,然交通部現作為鐵路法主管機關,仍須就鐵路行車相關標準作業流程研析事項以及相關資料蒐集,與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進行橫向通報聯繫。況民間倚賴鐵路運送年久日深,鐵路運輸安全厥為國內、外乘客首重事項,為期精進鐵路服務量能、預防改善措施與運輸安全調查程序,爰擬具「鐵路法第四十條及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鐵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