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其他名稱
:揭弊人保護獎勵條例、公益揭發保護法、公益通報者保護法、公益揭弊法、公益揭露人保護法、揭弊者保護法、內部組織不法揭弊者保護法、揭弊人保護法、通報人保護法、吹哨者保護法
提案人:
洪孟楷
連署人:
陳雪生
游毓蘭
曾銘宗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鄭麗文
溫玉霞
李德維
邱臣遠
賴士葆
李貴敏
林為洲
呂玉玲
費鴻泰
羅明才
林德福
陳玉珍
楊瓊瓔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12 月 24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有鑑於重視防範不法之必需,考量所威脅我國基層民眾與治理體系等相關有害案件,實難以單藉外部之執法查察而能有效發現和遏止。是以就所犯刑法瀆職罪章之罪、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藉職務所犯及對行不法之包庇行為、公職人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有利益衝突之情事、公職人員違反政府採購法有損正當採購程序之情事,或其他重大之人為管理不當以致浪費公帑、以權勢脅迫行使特定目的,或對公眾能源供應、國民健康、食品安全、邊境防檢、兒少保護、校園經營、環境保護、金融穩定、社會秩序、司法公正、藥事與醫療秩序以及違反勞工保障法制等,所犯有不法行為與具體之侵損等,藉正視其態樣與之多變,省思允宜藉專法之規範,進一步落實防制與鼓勵揭弊作業。爰此,特提案「揭弊者保護法草案」,祈儘速實行,以臻我國對於追求廉政效能、貪腐之反制和預防,以及公平公正社會等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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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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