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其他名稱
:揭弊人保護獎勵條例、公益揭發保護法、公益通報者保護法、公益揭弊法、公益揭露人保護法、揭弊者保護法、內部組織不法揭弊者保護法、揭弊人保護法、通報人保護法、吹哨者保護法
提案人:
游毓蘭
連署人:
賴士葆
林文瑞
溫玉霞
翁重鈞
徐志榮
萬美玲
曾銘宗
吳斯懷
陳玉珍
呂玉玲
孔文吉
林奕華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林為洲
鄭正鈐
魯明哲
林思銘
陳雪生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12 月 03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0人,鑑於國際諸多先進國家為揭發犯罪、杜弊清源,針對所謂的揭弊「吹哨者」多已明定保護專法,均以維護政府清廉、遏止貪腐為目的。我國刑法或貪污治罪條例等雖有貪污治罪、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等嚴懲涉及公益不法犯行之規範,但在犯罪尚未被明確揭發階段,以及後續調查過程中,若能有內部知情者協助舉報或提供資訊,對於肅貪、反貪將於相當之助益,亦能確維官箴、維護社會公益。職是,如何使揭弊者能無後顧之憂的起身揭弊慮?如何給予揭弊者具體周全的人身安全及工作保障?極需透過制定專法,以鼓勵揭發重大不法情事,爰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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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
1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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