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其他名稱
:揭弊人保護獎勵條例、公益揭發保護法、公益通報者保護法、公益揭弊法、公益揭露人保護法、揭弊者保護法、內部組織不法揭弊者保護法、揭弊人保護法、通報人保護法、吹哨者保護法
提案人:
余宛如
江永昌
陳靜敏
連署人:
張廖萬堅
李俊俋
蔣絜安
劉世芳
莊瑞雄
鍾孔炤
蔡適應
蘇巧慧
周春米
陳歐珀
蔡易餘
陳曼麗
蘇治芬
李麗芬
郭國文
林靜儀
鄭運鵬
邱泰源
郭正亮
提案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1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余宛如、江永昌、陳靜敏等22人,揭櫫揭弊者保護法為可促進利益迴避,掃蕩貪腐並落實社會公平正義之重要機制,亦為法治國之重要指標。同時,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明定反貪腐政策應促進社會參與,並體現法治、廉正、透明度等原則。本法係對有事實合理相信之檢舉人,提供適當之保護措施,避免遭受不利待遇,又鑒於避免因弊案範圍過廣不易明確界定、單一專法方式整合權責機關困難、通報程序缺乏共識,且揭弊者與被揭弊者之身分關係亦非單一法律關係可涵蓋,而產生公、私部門揭弊者權益之落差,故宜以專法一併審酌訂定,爰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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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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