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其他名稱
:揭弊人保護獎勵條例、公益揭發保護法、公益通報者保護法、公益揭弊法、公益揭露人保護法、揭弊者保護法、內部組織不法揭弊者保護法、揭弊人保護法、通報人保護法、吹哨者保護法
提案人:
段宜康
連署人:
黃秀芳
吳思瑤
張廖萬堅
林靜儀
郭正亮
鍾佳濱
邱志偉
吳秉叡
王榮璋
陳曼麗
陳瑩
賴瑞隆
呂孫綾
洪宗熠
邱泰源
蔡易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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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09 月 2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8人,鑑於近年來食安、公害、金融及機關弊案層出不窮,如何有效打擊政府機關內部貪腐行為及防止不肖私人企業之不法行為,以避免民眾健康或財產受害並澄清吏治,為政府需儘速解決之問題。惟對於組織之外部人而言,組織內部的資訊是相當隱晦而難以得知,導致不法行為或貪腐行為不易察覺,縱然察覺亦不易取得相關定罪證據。為有效打擊不法行為,各先進國家均已發展「吹哨者(whistleblower)保護」之新型立法機制,鼓勵知悉弊案之人士,願意勇於出面舉發不法行為,給予一定之保護以助於重大弊案之揭發,使組織內部違法犯罪現形,故參酌外國相關法例,爰提案制定「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06/09/22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
段宜康等18人
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