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其他名稱
:臺灣與中國關係基本法、臺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臺灣與中國大陸人民關係法、臺灣與中國大陸關係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法、兩岸條例
提案人:
吳育昇
丁守中
謝國樑
吳育仁
江惠貞
孔文吉
潘維剛
陳淑慧
蘇清泉
楊應雄
詹凱臣
連署人:
張慶忠
賴士葆
簡東明
陳鎮湘
盧嘉辰
李貴敏
鄭天財 Sra Kacaw
陳超明
王惠美
徐少萍
林正二
羅明才
邱文彥
蔣乃辛
陳學聖
呂學樟
陳碧涵
廖正井
林鴻池
王廷升
陳雪生
呂玉玲
提案日期:民國 101 年 10 月 26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吳育昇、丁守中、謝國樑、吳育仁、江惠貞、孔文吉、潘維剛、陳淑慧、蘇清泉、楊應雄、詹凱臣等33人,依據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外籍人士或外籍學生取得居留證明文件滿四個月後,即可加入全民健康保險,未來全民健保新法上路後,則需延長為居留滿六個月。本席認為基於人道人權角度,應平等對待大陸地區來臺就學的學生,為讓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學時,在臺期間可以繳交健保費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爰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陸生來臺就學停留方式改為居留方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