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
提案人:
萬美玲
洪孟楷
游毓蘭
陳以信
連署人:
曾銘宗
呂玉玲
溫玉霞
鄭天財Sra Kacaw
鄭麗文
賴士葆
陳玉珍
林奕華
林思銘
馬文君
李德維
廖婉汝
吳怡玎
楊瓊瓔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4 月 08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萬美玲、洪孟楷、葉毓蘭、陳以信等18人,鑒於近年來國內學生施用毒品和藥物濫用問題有年齡層向下延伸之情形,且毒品和藥物深入校園之情形日趨嚴重,更已成為我國社會安全最大的危機。據食藥署藥物濫用案件暨檢驗統計資料顯示,大部分學生為吸食或持有二級毒品(如安非他命、大麻)及三級毒品(如愷他命、FM2),且學生層級多為12至17歲國高中學生。為落實校園反毒及防制藥物濫用教育,讓學生在純淨校園下健康安全成長,俾有效輔導防杜吸毒年輕化、學生化現象,爰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七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學生輔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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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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