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
提案人:
廖婉汝
連署人:
吳怡玎
洪孟楷
吳斯懷
陳玉珍
林文瑞
溫玉霞
林思銘
翁重鈞
謝衣鳯
魯明哲
萬美玲
李德維
鄭麗文
賴士葆
陳以信
張育美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03 月 03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7人,有鑑於與外國籍人士婚配,以及長期赴海外工作之國民日多,使得其子女常被迫在不同的教育體制下學習,類此跨國銜轉學生常因華語能力有限,回台接受教育後,在課業及人際關係上受到極大壓力,不僅無法順利接軌我國教育系統,更可能因此降低學習意願,陷入逃避融入台灣社會的惡性循環,其更需要學校積極提供輔導協助。爰擬具修正「學生輔導法」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增列通譯輔助人員,以利跨國銜轉學生的輔導工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學生輔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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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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