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
提案人:
黃國書
莊瑞雄
許智傑
呂孫綾
連署人:
李俊俋
陳素月
蘇巧慧
吳思瑤
洪宗熠
張廖萬堅
李麗芬
余宛如
趙正宇
陳明文
吳玉琴
邱泰源
王榮璋
施義芳
鍾孔炤
李昆澤
郭正亮
蔡培慧
提案日期:民國 108 年 03 月 08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黃國書、莊瑞雄、許智傑、呂孫綾等22人,鑑於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之學生自殺、自傷件數逐年增長,惟現行「學生輔導法」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達五十五班以上者,需配置具有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故高達八成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難以實踐校安事件之三級預防策略,應增加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人力,以承接住每一個有自殺、自傷念頭的學生。爰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學生輔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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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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