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其他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財團法人國家運動選手培訓暨研究院設置條例
提案人:
陳秀寳
李坤城
邱志偉
郭昱晴
許智傑
陳亭妃
連署人:
吳琪銘
林宜瑾
陳培瑜
吳沛憶
張雅琳
黃捷
沈伯洋
羅美玲
林岱樺
黃秀芳
徐富癸
陳俊宇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陳秀寳、李坤城、邱志偉、郭昱晴、許智傑、陳亭妃等18人,為健全我國運動發展,促進全民運動,實有增設運動部之必要,相關機關有關事項應一併調整;爰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整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監督機關,增訂遴派專業人員駐外事項,加強關係人利益迴避事項,以利推行運動相關業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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