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其他名稱
:納稅人權利保障法、納稅者權利保障法、納稅人權利保護法
提案人:
曾銘宗
費鴻泰
連署人:
萬美玲
鄭麗文
江啟臣
溫玉霞
徐志榮
呂玉玲
李德維
陳以信
孔文吉
林為洲
李貴敏
廖婉汝
林思銘
吳怡玎
鄭正鈐
陳超明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2 月 25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曾銘宗、費鴻泰等20人,鑑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專法形式制定,除接軌國際人權條約及符合國際潮流外,更重要的意義在於昭示稅務行政由過去以稽徵為導向,轉變為以納稅者為中心,實踐賦稅人權保障。惟現行有關稅式支出評估及公聽會之程序要求、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選任及執行成效之監督等規範未足完備,爰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俾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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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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