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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案由:本院委員黃國昌、江永昌、羅致政等29人,為落實公務員離職後利益迴避規範(或稱旋轉門條款)之精神,避免理應擔任監督管理角色之公務員,利用任內監督管理之職權,及與原任機關之人際網絡,在轉職私人企業後,淪為所謂「企業門神」,削弱行政機關對民間事業單位業務管理及應有的監督效能,特擬具「金融控股公司法增訂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