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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法
其他名稱
:期交法
提案人:
賴士葆
連署人:
徐志榮
呂玉玲
陳宜民
廖國棟Sufin‧Siluko
陳超明
陳雪生
黃昭順
孔文吉
柯志恩
費鴻泰
蔣萬安
張麗善
許毓仁
林德福
蔣乃辛
鄭天財 Sra Kacaw
提案日期:民國 107 年 09 月 2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考量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期貨業及同業公會違反本法規定,可能對健全期貨市場發展,維護期貨交易秩序產生不利影響,為強化法令遵循,爰提高期貨交易法第一百十六條及第一百十九條罰鍰額度上限及罰鍰範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期貨交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