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歷程查詢
關於我們
期貨交易法
法律議案
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8人
期貨交易法
其他名稱
:期交法
提案人:
曾銘宗
費鴻泰
連署人:
林為洲
張麗善
陳學聖
顏寬恒
江啟臣
徐志榮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柯志恩
王育敏 廖國棟Sufin‧Siluko
徐榛蔚
陳宜民
黃昭順
鄭天財 Sra Kacaw
許毓仁
楊鎮浯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03 月 04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曾銘宗、費鴻泰等18人,鑑於現行期貨交易法第一百零七條禁止內線交易責任部分規範模糊,須以相關施行細則及行政函釋解釋內部人之範圍,然本條規定涉及刑事責任之訴追,不宜以行政規則之方式加以補充,並參酌我國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及外國立法例,明定期貨交易之內線交易責任之要件、範圍及效果,擬「期貨交易法第一百零七條及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瀏覽現行法律
經歷過程
條文比較工具
議案原始資料
期貨交易法
選擇版本
第11屆 (目前屆期)
未議決議案
第10屆
112/05/30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9屆
107/12/25 修正
106/12/29 修正
106/05/26 修正
105/10/21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8屆
104/01/20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7屆
99/05/18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6屆
未議決議案
第5屆
91/05/14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4屆
未議決議案
第3屆
86/03/04 制定
未議決議案
第2屆
未議決議案
第1屆
未議決議案
第0屆
未議決議案
一讀
105/03/04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
曾銘宗等18人
第 107, 112 條
議案詳細資訊
委員會審查
105/06/15
原始資料
召集人
盧秀燕
委員會
財政
公報
原始資料
相關紀錄位置:105卷50期4347號 354-407頁
二讀(廣泛討論)
105/10/21
原始資料
召集人
審查報告
下載
公報
原始資料
相關紀錄位置:105卷75期4372號 214-228頁
二讀(逐條討論)
105/10/21
原始資料
召集人
公報
原始資料
相關紀錄位置:105卷75期4372號 228-229頁
三讀
105/10/21
原始資料
召集人
公報
原始資料
相關紀錄位置:105卷75期4372號 229-2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