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其他名稱
:境外金融業務特許條例
提案人:
陳玉珍
連署人:
林倩綺
徐欣瑩
陳雪生
黃建賓
羅廷瑋
張智倫
顏寬恒
林德福
柯志恩
邱鎮軍
盧縣一
翁曉玲
游顥
高金素梅
羅明才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5 月 16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6人,鑑於擴大經營我國保險業之國際市場,提升國際保險業務銷售商品之競爭力,爰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將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經營國際保險業務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免予扣繳所得稅之實施期間,由自本條文生效日起算十年,修正為自一百零四年二月六日起至一百二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