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其他名稱
:境外金融業務特許條例
提案人:
陳菁徽
林沛祥
連署人:
楊瓊瓔
黃仁
盧縣一
鄭天財Sra Kacaw
顏寬恒
鄭正鈐
牛煦庭
丁學忠
洪孟楷
張智倫
林思銘
林倩綺
徐巧芯
魯明哲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1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陳菁徽、林沛祥等16人,有鑑於現行《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中,有關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之保險業者所享特定租稅優惠措施業已屆期,該租稅優惠向為我國吸引外資及發展國際金融業務之重要政策工具,若任其失效,恐將削弱台灣金融市場之競爭力。為強化我國金融業之整體競爭優勢,拓展保險業在全球市場之發展空間,並鼓勵業者持續投入商品創新與研發,藉此推動我國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爰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延長租稅優惠適用期間十年,以持續營造自由化、國際化及有利於產業發展之租稅環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