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稅條例
其他名稱
:證交稅法、證交稅條例
提案人:
羅明才
顏寬恒
連署人:
鄭天財Sra Kacaw
邱若華
許宇甄
傅崐萁
盧縣一
徐巧芯
王鴻薇
鄭正鈐
魯明哲
楊瓊瓔
邱鎮軍
賴士葆
張智倫
張嘉郡
李彥秀
涂權吉
蘇清泉
吳宗憲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羅明才、顏寬恒等20人,當沖稅率減半有助於吸引投資者進場交易,且無論景氣循環或市場多空,當沖交易比重皆維持穩定,是以當沖交易屬「中性政策」,有助提升證券市場流動性,有利營造更優質的籌資環境。而實施當沖稅率減半前,證券交易稅為708.5億元、占總體稅入比例4.62%;實施當沖交易稅率減半後,證券交易稅入逐年攀升,更在一百十年達高峰,證券交易稅占總體稅入比例達13.74%,歲入2753.9億元,是當沖稅率減半亦有助增加國家稅收。鑑於當沖稅率減半將於一百十三年底落日,為維持國家證交稅歲入並兼顧證券市場流動性,爰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延長當沖稅率減半至中華民國一百十八年。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證券交易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