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稅條例
其他名稱
:證交稅法、證交稅條例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張其祿
高虹安
邱臣遠
蔡壁如
賴香伶
連署人: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09 月 17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民眾黨黨團,有鑒於當沖降稅自106年4月28日上路以來,確實帶動上市櫃股票交易量能提升,截至今年7月為止,上市櫃現股當沖交易量占成交值比重約45%,高於降稅第一年比重24%。而成交值部分,當沖日均成交值3,008億元,較降稅第一年日均成交值365億元大增7倍之多,當沖平均每天約可貢獻4.51億元證交稅,遠高於降稅首年單日稅收0.56億元,顯示當沖降稅確實有助於拉抬股市量能。然考量近期台股市場活絡,部分標的波動較大,甚有被處置的情形產生,對於一般非專業投資人造成投資標的波動無法掌握或負擔,產生「割韭菜」或違約交割的疑慮及風險大增。綜上,考量證券市場透過達成提升市場交易量能及流動性目的也顧及部分專家學者民眾之疑慮,將時限延長兩年,並就當沖降稅持續檢討及精進,爰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證券交易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