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稅條例
其他名稱
:證交稅法、證交稅條例
提案人:
許添財
許忠信
陳歐珀
連署人:
姚文智
蔡煌瑯
邱志偉
劉建國
李應元
陳節如
魏明谷
陳唐山
高志鵬
尤美女
吳秉叡
吳宜臻
蕭美琴
黃偉哲
林岱樺
管碧玲
提案日期:民國 101 年 06 月 01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許添財、許忠信、陳歐珀等19人,有鑑於目前「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致證券交易不分賺賠皆以法定固定之證交稅率課之,有違公平課稅原則,長期扼殺資本市場健全發展。然證券交易極具高度風險,且非經常性所得,在量能課稅考量之下,其交易所得稅尚不宜過高或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採累進稅率,俾減少對流通市場與整體經濟之衝擊。考量稽徵成本,簡政便民之需,課稅方式更宜簡易可行,唯仍應避免稅源流失,得不償失。爰採合理復徵證所稅,酌予調降證交稅並行之方式,乃提案修正「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證券交易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