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稅條例
其他名稱
:證交稅法、證交稅條例
提案人:
羅明才
李應元
吳育仁
連署人:
蘇清泉
林德福
盧秀燕
林世嘉
江惠貞
黃偉哲
潘維剛
蔣乃辛
林郁方
張嘉郡
高志鵬
蔡錦隆
趙天麟
陳鎮湘
廖正井
提案日期:民國 101 年 05 月 04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羅明才、李應元、吳育仁等18人,鑒於財政部「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納入課稅方案」此一議題業已擾亂台灣證券交易市場,影響國內外資金挹注台灣證券市場之信心甚巨。且財政部所提版本除增加稽徵成本與民眾報稅的困難度外,無益於提升租稅公平正義,對於未來可望增加稅收的多寡亦難以預測。爰此,本席特提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修正案,藉由調整證券交易稅為千分之四,取代財政部所提「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納入課稅方案」,以減輕政策對市場衝擊,同時藉由提高交易稅,墊高投資成本,使得投資者於進出市場時能更加謹慎決策,有助於市場的穩定性;並且以幾近於無稽徵成本的方式增加政府可預見的相對穩定稅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證券交易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