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
其他名稱
:貨物稅法
提案人:
洪孟楷
羅廷瑋
連署人:
賴士葆
翁曉玲
陳玉珍
邱鎮軍
李彥秀
林思銘
涂權吉
葉元之
魯明哲
廖先翔
楊瓊瓔
游顥
廖偉翔
牛煦庭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1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洪孟楷、羅廷瑋等16人,有鑑於現行規定民眾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氣機或新除濕機等電器用品,每臺予以減徵貨物稅新臺幣2,000元。惟本法規定之執行期間將於今(114)年6月14日截止,為持續引導民眾於汰舊換新時優先選用高能源效率產品,以達到節約能源、抑低溫室氣體排放與降低環境污染的政策目標,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宜將減徵期間延長至118年12月31日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貨物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