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
其他名稱
:貨物稅法
提案人:
萬美玲
林沛祥
邱鎮軍
連署人:
鄭天財Sra Kacaw
王育敏
邱若華
黃建賓
葛如鈞
林德福
陳雪生
謝龍介
張智倫
楊瓊瓔
鄭正鈐
徐巧芯
盧縣一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3 月 21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萬美玲、林沛祥、邱鎮軍等16人,鑒於自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五日起,若購買經濟部核定之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等電器用品,且非供銷售、未退換貨者,每臺予以減徵貨物稅新台幣二千元,最高減徵四千元,以創造節電效益,達成政府淨零減碳政策目標,並增加民眾選購節能型家電之意願,惟其減徵將於今年6月14日截止,為持續鼓勵民眾選購綠色節能家電、達成環境保護,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減徵期限延長至一百十六年六月十四日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貨物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