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
其他名稱
:貨物稅法
提案人:
羅明才
廖偉翔
羅廷瑋
謝龍介
李彥秀
牛煦庭
連署人:
林思銘
林沛祥
馬文君
王鴻薇
陳永康
陳玉珍
顏寬恒
邱鎮軍
柯志恩
傅崐萁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3 月 14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羅明才、廖偉翔、羅廷瑋、謝龍介、李彥秀、牛煦庭等16人,政府為鼓勵民眾節能減碳,汰換家中老舊的冷氣、冰箱等家電,凡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無退換貨者,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考量我國推廣住宅家電汰舊換新仍有改善精進的空間,以及十年以上的老舊家電平均耗電量是節能家電的2.5倍,故為持續鼓勵民眾汰舊換新、購買節能家電,以達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減徵期間自114年6月14日延長至118年6月14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貨物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