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
其他名稱
:貨物稅法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連署人: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3 月 07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91年行政院財政改革委員會之貨物稅檢討報告指出,由於科技進步,產品日新月異,功能愈趨複雜導致是否為應稅產品界定不易,常產生爭議,造成不公平之競爭。並且目前課徵貨物稅之電器類貨物已較屬一般家庭之民生必需品,電器類貨物可取消貨物稅。持續課徵電器類貨物稅不僅不合時宜,更因為替代性產品日新月異,導致稅收每況愈下,持續課徵貨物稅之正當性降低,應立即廢除課稅項目。爰僅保留部分高耗能電器,待貨物稅併同整合綠色稅制時,一併檢討處理。另查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將於一百十四年六月中旬屆期,為達成2030減碳目標、鼓勵汰舊換新,應延長減徵優惠至一百十九年底,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貨物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