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
其他名稱
:貨物稅法
提案人:
魯明哲
張智倫
林沛祥
黃健豪
廖偉翔
連署人:
林國成
謝龍介
廖先翔
賴士葆
黃仁
翁曉玲
陳雪生
邱鎮軍
盧縣一
游顥
洪孟楷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0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魯明哲、張智倫、林沛祥、黃健豪、廖偉翔等16人,鑒自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五日起,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新臺幣四千元,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落實前開政策目標,惟部分老舊家戶電器設備,仍占我國家戶使用三成以上,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達到節約能源、環境保護、永續發展的目標,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本條減徵貨物稅之措施延長至一百十六年六月十四日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貨物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