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支劃分法
其他名稱
:統籌分配法、財劃法
提案人:
賴士葆
羅明才
連署人:
王鴻薇
黃健豪
林沛祥
謝龍介
林思銘
楊瓊瓔
陳玉珍
張智倫
黃仁
陳菁徽
羅智強
葛如鈞
李彥秀
林德福
徐巧芯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4 月 12 日
議案狀態:撤案
案由:本院委員賴士葆、羅明才等17人,鑒於財政收支劃分法迄今已逾25年未修正,其修正涉及層面廣泛、複雜且需兼顧各級地方政府間之均衡,然現制未配合地方改制,地方政府無法獲得合理財源。一般性補助款機制有極高比例須支應中央所指定之施政項目,已喪失一般性財源的主要精神;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總金額多用於中央補助專案計畫,亦失去統籌稅款之基本功能。為確保地方政府有合理財源支應地方建設,爰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財政收支劃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