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待遇條例
提案人:
江永昌
鄭寶清
盧秀燕
邱泰源
連署人:
黃國書
鄭天財 Sra Kacaw
黃偉哲
姚文智
莊瑞雄
蔡易餘
洪宗熠
林俊憲
陳曼麗
陳素月
何欣純
劉建國
李俊俋
葉宜津
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12 月 22 日
議案狀態:排入院會
案由:本院委員江永昌、鄭寶清、盧秀燕、邱泰源等18人,鑑於軍公教加薪之實質意義,在於提振軍公教人員之士氣,更希望帶動消費,促進經濟成長。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另大法官釋字第443號解釋,舉凡「重要」之國家事項,皆應由立法者以法律規定。是以,軍公教薪資調整制度宜以法律位階定之較為妥適。為使現職軍公教人員在仍為國家為社會付出心力之下,給與加薪機會,以激勵士氣,將「軍公教人員加薪制度予以法制化」,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軍人待遇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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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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